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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-嗨,嗨!
  ‘不要说日语,我们不是轴心国。’
  -你还记得那个陨石吗?
  “你是那个小女孩。”侦探笃定地说,“我看见了,你的脸上有一种法术。”
  “真糟糕啊,我怎么当时没有注意到呢?星之彩——呜——被同化了。当时到处都是它的痕迹,我以为你是一个例外、奇迹——呜,结果是你。”
  -非常抱歉,我们当时应该是死了,但是又出生了。羊对我们很不错,它是一个好东西,把我们看成兄弟。
  ‘所以,我们被固定在这具身体里了?’
  我的关注点落在别处,如果我们又死掉怎么办,还能在别的子宫里出生吗?
  -可能得等我们下一次死去时答案才能揭晓。
  “你是本土的那个,古老的东西。”侦探的呼吸变得急促,“你在乎我们吗?”
  -不过这个已经被我们消化得差不多了,派瑞特,你不是已经在用它的能力了吗?我们只是借助它,登上一个新的台阶,获取到某种“资格”。
  -我们真幸运啊,派瑞特,不用再做动物,不用再继续承受毫无意义的痛苦。
  “求求你,求求你。”他向我祈求着,他又在祈祷什么呢?
  我问出这个问题时,他的喉咙像卡壳似的,整个人静止在那里。
  “我应该像你祈祷什么呢?”他自言自语,“你能做到什么呢?你是根系的仆从,还是根系的对手?”
  “你是素食动物吗?”
  我思考他问题的含义,回忆起久远的时候,大概在羊圈里,那只母羊说,我吃过它的奶,算它的孩子。
  羊在人类的定义里是素食动物。
  即使在观察中,它们也会吃掉小鸡。
  “我是。”我说。
  “那太好了。”他说,“请你站在我们这一边吧,站在人类这一边。”
  “我要怎么站在你们这一边呢?”我皱着脸问他,“我想要做一个好孩子,但是从来没人告诉过我应该怎么做。我在观察人类好久好久之后才知道要做些什么。现在,我要怎么才能帮助你呢,人类?”
  “请你解开我的绳子吧。”
  我一挥手,绳子就像活过来一样从他手腕上离开。他活动手掌,喘着气,眼里闪动奇异的情绪。他坐在柳树下,对我说:“我们观测过世界上许多‘意志’,它们大多不被理解,不喜爱,不憎恨。我们看着它们,也只是看着,就像一群蚂蚁去看一个人。”
  “就像你们去看耶稣。”我说。
  “是我们去看‘上帝’。”他纠正我。
  我学着他盘腿坐在地面上,笑着问他:“我是不是应该感到荣幸,多神论者?”
  “神,没错,神。”他的声音变得低沉,“强大到一定程度,就是神了。”
  “你想要我做你的神。”我说,“但是你看,我现在太弱小了。要考试,要学习,还要被你这样的家伙赶来赶去。”
  “不,你并不弱小。你不知道你做了什么。我看过报纸,你把瘟疫带去北美,然后又去南美,又回到这里。你一直在吃人,种下你的种子,然后吃掉他们。”
  “是你们一直在抓我。”我有些委屈,“我什么都没有做,我甚至是在帮你们!我在帮你们逃离痛苦!”
  “冷静,大人。”侦探安抚我,“我能够理解你,我们的观念本就不同,因此在善恶上产生分歧。”
  -我不喜欢他的话。
  ‘满嘴谎言。’我说。
  “但是,我希望你能听我说完。大人,你身上有一种天赋,当你吃掉那个......石头的时候,你就变得与它相同。我相信你已掌握它的能力。如果我能够帮你变得更强,所付出的代价只是你不伤害我们,帮助我们的话——”
  “你想要我做什么?”我打断他。
  “请到我身边来。”
  他说着,站起身。我盯着他的脸,那张泛红发皱的脸。他的两颗小眼睛里闪烁着光芒,嘴唇颤抖,牙齿也在磕碰中发出细微的声音。
  他以为我听不见,实际上,当我闭上眼,我甚至能够听见他的心脏在有力搏动,肠子叽叽咕咕地挤在一起,肺部发出明亮响声——这是生命的声音。
  也是恐惧和谎言的声音。
  我也站起身,走向他。
  “请到我身边来。”
  就像旁白童话里诱骗雌鹿来到身边的巫师一样,侦探说着,在我走到他身边的时候,他拿出那把匕首,刺入我的心脏。
  “见鬼去吧,怪物!”
  只是在下一秒,他的大脑变爆开了。我站在他身后,露出笑容。
  “童话是小孩子接触世界的第一步。”我对着他的尸/体说,“‘蒙卡洛斯’先生,这次,雌鹿没有上当哦。”[故事见我的另一本小说《鸟哥》159-160章节]
  我笑着,收敛他的尸身。
  -至少,我们还有收获。
  旁白有些心虚。
  ‘当然,我总算知道你背着我偷吃东西了!你这个坏蛋!’
  -派瑞特,我在消化,还在把那些东西反哺给你,我像你最爱的妈妈一样,你怎么能说我是坏蛋!
  它委屈地叫唤。
  我哼一声,不理睬它。直到它好话说尽,又拿出十二分精神给我增长魔力。
  *你似乎理解到一些东西,好吧,小宝宝,给你魔力值*
  在俗世里,里德尔一家对我报以厚望。因为我是个大学生。老里德尔已经计划好了,等我在伦敦念完书,就去做个公务员,娶城市里的姑娘,生好几个孩子。然后在假期里带着优雅的老婆和活泼的小孩回到小汉格顿度假。
  只有这样,才能洗刷我的父亲早年私奔留在家族名声上的污点。
  他们看着我几乎喜极而泣,我甚至听到做礼拜的时候,里德尔老祖母在忏悔室笑出声,神职人员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慰她。她几乎见到人都要说一句,小诺尔文要去上大学了——哎呀,他怎么直接去读大学了,我们还准备让他先读中学,但是在考试之后,他的老师直接就推荐他去念大学了,还是剑桥大学——哎呀,不知道那个大学怎么样,要是我的小诺尔文爱上念书,一定要读到博士怎么办——哎呀......
  她的话让我头皮发麻,旁白却斗志昂扬,
  -好,念大学,念博士!
  ‘你清醒一点!’我打断它,‘我们是来找汤姆的!’
  -找完汤姆就去念大学!
  ‘不要。’我谴责它,‘你忘记我们的志向了吗?’
  -我要念大学,派瑞特。我学了那么长时间的数学,我需要去念大学。
  旁白对大学生活爆发出奇异的向往。我思考片刻,发现我们好像真的没有念过什么书。
  满足它吧,唉。
  ‘好吧,在此之后,我们就去读大学。但是我要做实验,你自己看书哦。’
  它立刻被我哄好。
  -你真好,派瑞特。
  我轻轻哼一声。我还在生气呢。
  就在镇子上的人几乎忍受不了里德尔老太太的唠叨——就连蒂蒂也不愿意再听她说话的时候,另一个叫里德尔的青年来到这个镇子上。
  他也叫汤姆·里德尔。
  “哇!”蒂蒂看见他,就惊讶地捂住嘴,“汤姆先生,你也要去念大学吗?”
  汤姆·里德尔:“?”
  第31章 提线木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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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你在和谁说话,蒂蒂?”我走下酒馆的台阶,拿出手帕擦了擦眼镜,“太太在楼上喊你。哦,你是?”
  我戴上眼镜盯着汤姆的脸看了又看,一副惊讶的样子。接着,把一直挽在手肘上方的衬衫袖子放下来,“兄弟,我们长得真像。”
  “阁下谬赞了,”里德尔还是像当年一样喜欢装腔作势,他先是上下打量我,摆出一副高不可攀的样子。他并没有看穿我的变形,而是将我当成小镇里一个普通麻瓜,“我是汤姆·里德尔。”
  “和我父亲的名字一样。”我耸耸肩,“好吧,我知道你是谁了。你要来找他对吗?”
  果然,我看见他的神色几经变化,最后点点头。他一定很不喜欢这种所有行动都被人猜到,又轻而易举地达成目的的感觉——毕竟,哪个主角的寻亲之路会这么顺利呢?
  我笑得弯起眼睛,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正好我也要回去了,以莉亚特让我帮她把一家人的秋天衣服拿回去。你来的时间不赶巧,改天祖母一定会让你单独来镇子上找裁缝做衣服。”
  “诺尔文,你的帽子!”蒂蒂从楼上喊,顺手把帽子扔给我。她的母亲在屋子里让她走下楼跟我道别。
  “不要!”她的脸又红了。
  汤姆在我面前偷偷翻白眼,我不管他,走到前院把自行车解开。车的后座上有一个大箱子,里面放的全是衣服。我把箱子拿下来,又让汤姆抱着箱子坐在后面。
  随后轻巧的踩上踏板,摇摇晃晃往里德尔府骑。
  “年轻的时候爸爸骑着马路过这里,然后跟妈妈一见钟情。”我指了指路上的一个棚屋,里德尔差点没坐稳,箱子重重撞在他的鼻子上。我听见他暗骂一声,然后偷偷在我背后拿什么东西。